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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外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协议)的通知

2015年12月23日 09:32 人力资源部 点击:[]

关于编制外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协议)的通知

 

各用工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编制外人员的实际情况,部分编制外人员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协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已签订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此次不续签。

2、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此次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继续留用(返聘)的,须带本人写的书面申请(有所在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和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必须于2016年元月8日前到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男不得超过65周岁,女不得超过58周岁)。

4、各用工部门要严格把关,对平时表现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可考虑续签劳动合同(劳务用工协议),否则,不再续签。

5、各用工部门将续签的劳动合同书于2016年元月8日前统一报送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并督促返聘人员按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务用工协议,逾期不送或不签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务用工协议),并从2016年元月份停发工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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