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件
豫财政物字[2017]1号
关于印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值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现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值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遵照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值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管理,及时有效地维护商业街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值班是指本公司员工(含编外用工),根据工作需要,有组织统一安排,在节假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安排的寒暑假)期间从事商业经营管理的行为。
第二条 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实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
第三条 值班人员主要职责是商业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处理与本公司工作相关的突发性事务以及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二、值班要求
第四条 值班表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第五条 公司值班按正常工作日编排,商业经营管理值班,根据需要每天安排1-2班。
第六条 值班人员先由各部门编排,而后报送办公室,办公室统一编排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第八条 要及时到带班领导处签到,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第九条 签到表和值班日记使用完毕,由办公室回收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 遇到突发性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妥善处理。
三、值班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值班工资标准:每人每天(班)80-10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 值班情况每月由办公室统计一次,统计结果经部门领导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签批,作为值班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校区商业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个人的通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