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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值班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年05月17日 09:34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件

豫财政物字[2017]1

                                                                                             

 

关于印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值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现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值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遵照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755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值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管理,及时有效地维护商业街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值班

    第一条 值班是指本公司员工(含编外用工),根据工作需要,有组织统一安排,在节假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安排的寒暑假)期间从事商业经营管理的行为。

   第二条 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实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

   第三条 值班人员主要职责是商业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处理与本公司工作相关的突发性事务以及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二、值班要求

   第四条 值班表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第五条 公司值班按正常工作日编排,商业经营管理值班,根据需要每天安排1-2班。

   第六条 值班人员先由各部门编排,而后报送办公室,办公室统一编排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第八条 要及时到带班领导处签到,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第九条 签到表和值班日记使用完毕,由办公室回收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 遇到突发性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妥善处理。

三、值班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值班工资标准:每人每天(班)80-10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 值班情况每月由办公室统计一次,统计结果经部门领导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签批,作为值班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十三条 办法201751日起实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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