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电话:0371-86567219
传真:0371-86567219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印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

2016年03月01日 10:58 人力资源部 点击:[]

 

学校各用工部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请遵照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办法

 

为维护公司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规范参加社会保险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参保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理社会保险。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在职员工。

第三条、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第四条、各种保险的缴费比例:以郑州市职工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应缴比例分别是:20%8%2%,个人应缴比例分别是:8%2%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比例是1%,由单位承担。

第五条、各种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15年;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同志25年、女同志20年;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年限1年。

第六条、基本养老保险(含工伤保险)的办理程序:由当事人填写《办理养老保险申请表》,经用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公司审批。经批准同意办理的员工,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照各4张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到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按月领取退休金;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经申请批准后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顺延时间不超过5年),方可按月领取退休金,但顺延所产生的经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依据已办好的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第九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年限的,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最低年限的,可以按照当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最低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所产生的经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第十条、补办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时间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单位承担员工补办基本养老保险起始时间至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起始时间这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规定:200111月份以前视同缴费,因此200111月份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从200112月份开始计算)。仍不够最低缴费年限的,剩余年份的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大额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的办理程序:依据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手续办理失业保险。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

上一条:关于印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编制外人员2015年度考核的通知

关闭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概况 | 党建园地 | 工会之家 | 精神文明建设 | 下载专区 | 联系我们